金蝶软件销售服务中心

 
咨询热线:0757-82061980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支持 > 账务应用
账务应用

解读:国税函[2008]761号《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2008年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全面推广应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2008年10月1日起,全国国税系统必须使用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停止使用原方式开具《通知单》。  

第一、重新明确了本次升级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  

第二、明确了本次升级具体采用集中免费培训、企业自行升级的方式。也就是说使用该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参加升级培训、领取升级光盘,并按照升级操作手册及培训要求自行完成系统升级。已经完成开票系统升级的企业,可直接通过开票系统使用A4纸打印新版《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一式两份),并依据新版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明确了系统运行时间。自2008年10月1日起,全国国税系统必须使用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停止使用原方式开具《通知单》。企业必须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票系统的升级工作,已经升级的企业自升级之日起使用新的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试运行的实际情况,税务总局对《申请单》和《通知单》表单进行了修改。2008年10月1日起,对新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统一启用新表单。  

第四、明确了新旧政策交替的衔接时间。本《通知》规定,企业开票系统升级后,对取得的按原方式开具的《通知单》,必须在2008年11月30日之前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008年12月1日之后不得再作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据。



  金蝶财务软件免费版   进销存软件免费版   财务软件   金蝶kis旗舰版   财务软件免费版   金蝶kis专业版   金蝶财务软件   金蝶佛山   金蝶财务
佛山金蝶软件价格   佛山金蝶   佛山金蝶软件   佛山金蝶管理软件   佛山财务软件   佛山仓库管理软件   佛山ERP软件

 
佛山金蝶   佛山金蝶软件代理   佛山金蝶销售服务中心   金蝶k3   金蝶官方网站   财务软件免费版下载   金蝶kis标准版   金蝶KIS旗舰版   佛山金蝶CRM
金蝶软件k3   金蝶友商网   金蝶kis   会计软件   金蝶kis云桌面   金蝶旗舰版   金蝶K/3 WISE   金蝶软件佛山分公司   金蝶进销存免费版   佛山金蝶代理
金蝶财务软件免费版下载   金蝶财务软件破解版   金蝶   金蝶财务软件教程   仓库管理软件免费版   金蝶KIS云桌面   金蝶kis破解版   金蝶kis专业版教程
金蝶软件   免费财务软件   金蝶K3   金蝶k3破解版   金蝶云桌面   金蝶财务软件试用版   销售软件   中小企业管理软件   佛山财务软件   金蝶k3下载
金蝶软件教程   仓库管理软件   进销存软件   佛山金蝶软件
佛山金蝶淘宝专卖   佛山金蝶专业版   佛山金蝶标准版   佛山金蝶迷你版   金蝶软件维护服务   金蝶专业版总账包   金蝶专业版财务包   金蝶专业版专业包
Keywords:   佛山金蝶   金蝶软件   金蝶软件销售服务中心   佛山金蝶财务软件
     
sitemap:  sitemap  sitemap  sitemap  sitemap